大学组织机构概况
大学以校长为代表,下设有副校长、教务部长、副教务部长、学生部长、副学生部长以及校长室专员职。
作为整个大学的审议决定机关,设有教授联合会和教授联合会代议员会。另外在校长之下还常设有学院院长会,参与大学内各种重要事项的商讨。
学院(大学本科)
各学院内设有学院院长、学科长、教务主任等职务。另外还设有教授会。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内设有院长。下属各研究科内设有由研究科委员长以及专业主任构成的研究科委员会。此外,各研究科的共同事项,由研究生院委员会进行审议。
对于没有本科学院设置的研究科(政务管理研究科、全球商务研究科、会计高级职务研究科),则设有研究科科长,法务研究科(法科大学院)设有法务研究科(法科大学院)委员长,前者设有研究科教授会,后者设有法务研究科(法科大学院)教授会。
法务研究科(法科大学院)
法务研究科(法科大学院)内设有法务研究科(法科大学院)院长,并设有法务研究科(法科大学院)教授会。
专门职业研究生院
专门职业研究生院下设有政务管理研究科、全球商务研究科、会计高级职务研究科。
并设有专门职业研究生院院长,各研究科分别设有研究科教授会。
研究及知财战略机构
为了推进本校内具有国际水准的研究活动、确定重点研究领域并建设研究基地、以及在推进研究的国际化的同时将研究成果广泛回馈社会,我校设立了研究及知财战略机构。在机构内设置有研究规划推进本部和促进社会协作知财本部。研究规划推进本部内设有作为基础研究部门的社会科学研究所,人文科学研究所和科学技术研究所;促进社会协作知财本部内则设有知识产权中心等部门。研究及知财战略机构主任由校长兼任。
信息基础本部
该部门的设置是为本校所有部门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并通过对最新信息情报服务的相关调查,实现整个大学信息环境的最优化,使大学的各项经营、教育、科研活动更加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发展趋势。
图书馆
在骏河台、和泉、生田各校区内均设有图书馆。馆长由校长任命,作为图书馆的代表并统管馆务。
博物馆
主要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及展示,并为学校的教育、研究提供服务性工作,馆内设有商品、刑事、考古三个部门。馆长由校长任命,作为博物馆的代表并统管馆务。
国际连携机构
国际连携机构由国际协作本部、国际教育中心和日本语教育中心三个部门组成。
大学历史资料中心
该中心主要负责与大学历史相关的各种调查、研究、资料收集、保存及公开等工作,
并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帮助。所长由理事会任命,负责统管业务,并设有运营委员会。
心理临床中心
该中心主要通过开展对临床心理学相关的各种咨询、援助以及调查、研究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作为培育临床心理士的实习机构,为大学的教育、研究活动提供各种帮助。所长由校长任命,统管中心业务,并设有运营委员会。
法人组织
学校法人明治大学(以下简称“法人”),是根据教育基本法及学校教育法,以创办学校为目的而设置的法人。现设有明治大学、明治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及附属初级中学三所学校。
法人组织中的董事、各个机关及其作用概括如下:
评议员会
评议员会是法人的最高决策机关。各项预算、决算、重要资产的处置以及捐赠行为的变更等重要事项都必须经过评议员会的决议通过。该组织由71名成员组成,其中有教职员工26名、具有一定学识经验的人士20名以及明治大学校友25名。
理事会
理事会是对学校的基本政策、方针、计划等法人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最终决策的机构。以此保障学校的经营管理方式适当有效,实现充实教研活动内容、提高校验活动水平的目的。
理事长
理事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承担学校内部事务的总体管理(私立学校法第37条)。并负责召集理事会、评议员会。
大学校长
大学校长是大学的代表,是大学教职员工的统管监督人(学校教育法第58条)。
另外,学校法人在附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校里也分别设有校长职务。

